丟失皮夾學到的事 2019.1.8



有道是「新年新氣象」,我卻在12/31跨年夜丟失皮夾,現金約3000多...我不期待鈔票可以回到我身邊,但我的證件卻以為會有好心人士歸還,但已過了一星期仍舊音訊全無,應該是沒有希望了...

我的貼文原則是「分享美好訊息」,不喜歡發布負面訊息討拍,這件事我本來根本不願向大家提起,但因為發生這種事,學到了不少資訊,在這裡一定要分享給大家。

原來「身分證遺失不需要報警也不需要備案,警察現在也已經不處理這樣的業務」!而是要到內政部戶政司的網頁去掛失:https://www.ris.gov.tw/app/portal/3013

由於身分證是最重要的證件,大家一定要第一時間掛失!網站登錄時會要求設定密碼,若身分證後來找到了,也能上網取消!很方便,這個登錄掛失的目的,就是擔心不法人士拿到你的證件後為非作歹,在這裡可以有資料舉證!而且大型機構(譬如銀行),都會與戶政這裡連線,發現掛失了卻還有人來申請使用,就會有阻擋功能,讓大家可保心安!

註:與政府沒有連線的小店家與私人機構,可能就無法完全隔阻第一時間的犯罪,但若已向內政部網站登錄的話,以後若要舉證也可作為憑藉,就不過麻煩多了點兒...誰叫你要搞丟身分證呢!

另外我也發現,關於行照駕照遺失,在102 年 4 月時,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 - 原來現在行照駕照「未帶在身上」免罰!警察監理單位都已經在電腦裡建檔電子化了,基本上行照駕照不申請補發也沒有關係。

不過在於特定場合仍需要實體駕照行照,譬如租車時可能需要看實體駕照,還有被拖吊時也得看實體行照領車。所以說行照駕照只是原則上不需要,但為了特別的用途,還是備著比較好。

因為我的皮夾內只有這三個證件,所幸我的硬質卡片(信用卡、提款卡、健保卡等等)都不放在皮夾內以免被坐裂,這次逃過一劫,否則掛失更為繁瑣,這裡也建議大家證件卡片也跟我一樣不要放在同個夾子中,免得一次損失重大。

不經一事不長一智,以後出門我盡量不要把身分證放在身上,證明自己身分的證件只要帶一張備用的即可(如駕照),信用卡提款卡除了不要放在同一個皮夾之外,也只要帶一張隨身使用即可,別帶一堆信用卡及提款卡增加麻煩。現金也不要放太多在皮夾中,如此可以克制消費,又能減少遺失風險。

以上是我語重心長的建議,願大家永遠也不要發生跟我一樣的事。

有人說,痛苦是「比較」出來的,當別人比自己痛苦、或當你知道「很多人跟你一樣痛苦」,你就會好過很多。

官方統計,每年全台灣約有44萬人次遺失身分證!
聽到這個數據,我頓時心情好了許多~真的有點變態!哈哈

2019.1.8貼文
2020.1.8增修

圖為我的隨身配件開箱圖
攝於2019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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