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10幾20歲的時候,總分不清人的優缺點,遇到人們的優點好像是自然而然、壞的地方卻也很快就忘記了,感覺處處都是新鮮,處處都是朋友。
在我30多歲的時候,漸漸能區別一個人的好處壞處,尤其是「缺點」看的更是明白,那時還以為只有自己能把人性看得這麼透徹,所有身邊的人彷彿都變得是利益薰心、面目可憎的,只有少數自己認為可信的朋友才是好人。
當我40幾歲時了解,「把一個人的缺點看得清清楚楚」並不是特殊能力,而能「把別人的優點給看清楚並承認它」,這才是了不起的地方。
或許我50幾歲之後,我能更加虛心地看到人的優點。
不過,那時的我,別人的缺點想必應看得更加清晰,
這時候要看仔細看的應該是自己而不是別人。
挑戰自己不容易,人終其一生都在自我挑戰,我寧願回到10幾20歲那樣,誰都看不透,處處都是陽光的日子。
- 文2019.12.10
- 增修2020.12.10
- Photo by Saad Chaudhry on Unsplas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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