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到一個故事。
這種類似的情節常常在你我公司上演。
這種職場倫理一定要學會,否則會吃大虧的。
這是劉墉寫的故事,但不記得是哪一本了,我是用記憶寫下類似的情節,但意思絕對一樣。
故事內容
陳董正苦惱著昨天發出去的合約,其中有一個條文出了紕漏,攸關合約的成敗,不知該怎麼辦?
秘書林小姐看到陳董在苦惱,於是詢問他什麼事?
『昨天合約的採購額度條文,數字完全錯了,真不該這麼快送出去的,我應該再核對才發出,真是太疏忽了,對方羅經理是財務人才,第一眼就會發現錯誤,我們這次的案子完蛋了~』
秘書林小姐這時露出微笑的說:『董事長,不要擔心,你看這是什麼?』她拿出了昨天這份合約。
『這...這...合約不是送出去了嗎?怎還會在這?』
『我一看金額有些奇怪,就把它扣住了(秘書得意的說~)』
陳董停頓了一下,說:『我記得我昨天有跟你說,務必要昨天把合約送出去的啊!』
(陳董的語氣有些凝重了!)
秘書:『....................... 。』
陳董:『請問公司是你做主,還是我做主呢?』
秘書後來哭著離開辦公室,沒多久離職了。
請問,秘書幫助了陳董沒把錯誤的合約送出去,為何陳董還要不開心指責她?
是陳董忘恩負義嗎?
心得
故事結束了,劉墉有花一些篇幅說明這個故事的職場人性分析,但我覺得大家都知道這個故事在講什麼,我就不再多做說明了。
若有朋友真的不知道正確答案是什麼,可留言在下方,大峽我會盡力幫您解釋喔!
文 2016.6.14
2018.6.14 修訂
圖片摘自:
https://goo.gl/Z5nUK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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