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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們喜歡跟有趣的人往來。」
「有趣」這個詞,每個人的定義不一樣,或許我們能把「有趣」說成「吸引你的地方」,也就是「我對你有興趣」的意思。
長久持續對一個人感興趣的原因,一定是他的內在知識、個性及風格氣質上,反之對於外表、地位這些外在因素都不會長久。
不過,內在修為是會隨著時空變異的,風格改變了,就有一部分身邊的人會漸行漸遠,當然,也會吸引另一些感興趣的人靠近你。
「人緣好」的可能原因
以前我認為,對一個人感興趣是覺得他「令人愉悅」,但其實未必,陰暗詭異的人,一樣有人對他感興趣。
以前我認為,「溫暖和善」的人應該會比較令人感興趣,但其實亦未必,溫暖和善也是旁人賦予的感受,在不喜歡人的面前,你自認為的溫暖和善,他會認為是虛假無意義。
以前我認為,「幽默風趣」的人應該會比較令人感興趣,但其實亦未必,幽默風趣要懂你的人才會這麼覺得,不懂的人只會覺得你的幽默是自我感覺良好,笑容也是別有所圖。
以前我認為,「知識淵博經驗豐富」的人會比較令人感興趣,但其實未必,懂得多不一定能正對你的胃口解答,與你的溝通也未必合拍,不對的人即使知識淵博經驗豐富,對你來說不過是個無聊透頂愛碎念的人罷了。
說了這麼多,我知道大峽你想講的是:要「做自己」不要迎合別人吧!
不算是。
做自己有兩種:1.「太過自我」會聽不進別的聲音,2.「擇善固執」是需要知道自己選擇的並沒有錯誤,固執才有價值。所以「做自己」也是很不容易的,你怎知你是不是「太過自我」或是在「擇惡固執」呢?
我想說的是「凡事取中庸」才是最好的。
我這裡說的是「人格的塑造」,而不是要類似創造一個大家都喜歡的偶像的這種受歡迎方法。
「凡事取中庸」就是塑造人格最全面的方法,令人愉悅、溫暖和善、幽默風趣、知識豐富都是好的,但都需要潛藏內化不可過於渲染,否則就是違背自然太過刻意。
平實不露鋒芒,卻又感到如沐春風的人,人際關係必定良好。
不過千萬記得,即使你做到百分百完美,絕對還是有人會不喜歡你,因為你無法掌握他人的心態,縱使無意,也會得罪處處針鋒相對的人。
其實道理很簡單,你若想做到「面面俱到,每個人都愛你」,就又陷入矯枉過正,就不是「凡事取中庸」了。
話說回來,「做自己」也需要取中庸,無論如何,還是「適合、剛好」才是最完美的。
有缺陷的才是美,完美無瑕是個一碰即碎的幻影。
放下完美主義吧!
凡事別矯枉過正,中間才是最最完美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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